為進一步推動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,踐行司法為民理念。3月15日,府谷縣人民法院協調縣公安局、派出所和當地政府,多部門聯動,由執行局副局長楊衛東帶領七名執行干警、五名法警和兩名司機前往府谷縣趙五灣某自然村,聚焦執行一起長期無法執結的“釘子案”。

申請人王某某與中鐵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在2020年進入執行程序。被執行人是一家皮包公司,現人去樓空。執行法官經查詢得知該公司還有部分鋼材、工程機械設備,隨即進行了查封,后進行評估、拍賣。在買受人競拍成功后,這些“財產”從場地拉出便成了難題。原來,被查封住的鋼材、工程機械設備在趙五灣的某村內存放,中鐵某公司還欠著村民們很多錢,在此之前,法院執行局一次次的來執行時,村民們對立情緒很大,導致每次都協商無果,不但不同意讓拉走,還聲稱中鐵某公司給村民早就答應下這些機械設備是給他們的。

此次出發到達現場后干警們發現公司因長時間無人管理早已荒蕪,機器設備因長期無人維護銹跡斑斑,若不及時處理,將會造成更大的損失。如何處理這批機械設備成為當務之急,部分村民情緒波動大,矛盾隨時激化,執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在公安干警和鄉鎮干部的配合下,及時穩控局面,大家與村民們坐在一起,耐心向村民們釋法明理,穩定大家的情緒,把執行現場變成法治課堂,并告知村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,不但要知法、守法,更不能阻礙執行。在此基礎上因勢利導,村民們最終這才同意讓拉走機械設備,至此,這起“釘子案”中的財產得以妥善處置,也做到了事了人和。
盡銳出戰,戰果累累。府谷法院以集中執行行動鑄就強大合力,不斷加大執行力度,全力提升執法辦案質效,著力營造良好法治環境,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司法滿意度與獲得感。